清华家园业主福利:实验中学招生报名通知
| 招商动态 |2016-08-05
清华家园业主业注意啦!
如果有小升初的小业主,请仔细阅读!
《广饶县实验中学2016年六年级预报名通知》
一、原则与范围
1.户口在广饶街道(或开发区)派出所,家庭常住地址在团结路以东、广兴路以南、民安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孙武路以西、花苑路以北、兵圣路以西、潍高路以北,下列单位在编职工(常住居民)直系子女: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广省市直属单位、广饶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县经济开发区机关。
2.户口在广饶街道(或开发区)派出所,九至十九村、蒋尧等村庄(社区)常住村民直系子女。
3.在第一条规定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商贸兴县、外来务工、军转相关政策的外来人员直系子女。
4.第一条规定区域内居民小区(西苑小区、同和小区、馨苑名家、清风小区、翠湖小区、明月小区、正和小区、惠泽园华东尚城、贵和苑清华家园等)的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5.在第一条规定区域内居住的开发区企业职工直系子女。
二、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常住居(村)民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⑴《户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3)《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正式税务发票)(复印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若只有购房合同和缴费收据还需到房管中心查询登记“房屋产权信息清单”(“清单”由房管中心统一报教育局)。
户口在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由于父母无房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持父母两人身份证到县房管中心开具)。
(二)县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⑴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⑵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⑷外来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外来投资人员提供县招商局出具的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单位证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并加盖公章)。
升入六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原就读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学籍证明。
(三)县内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在县城购房并达到入住条件而户籍不在县城的进城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也可按实际居住地和划片招生范围就近入学,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正式发票或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清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除需提供以上所列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司法公证部门出具)。
(五)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六)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17日。
(七)同和小区内住房需持“购房协议”到同和大厦710房间安居工程办公室加盖公章。
(八)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九)至2016年7月31日前未交房的小区,暂不列入县局属学校招生范围。购房户可在户口所在乡镇学校报名就读,交房入住后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
8月8日上午1、2、3班,8月8日下午4、5、6班,8月9日上午7、8班;
广饶县同和小学:
8月9日下午;
其他:8月10日上午。
报名地点:广饶县实验中学教学楼报告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1:00;下午2:30至5:30.
四、录取通知发放时间和地点
8月25日到广饶县实验中学领取入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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